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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序外移制度登記及續期
﹡當申領澳門產地來源證的出口貨物需要往本地區以外地方加工時,須申請此項服務。
- 申請手續:
- 所需時間:
2至15個工作天。
- 備註:
- 根據1991年10月17日經濟局通告編號19/91/DIR,規範了有關工序外移登記及續期之程序。
- 紡織品及成衣之工序外移可參考1999年2月12日經濟局通告編號04/99/DIN及05/99/DIN的規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