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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出有關工序外移活動的准照
﹡當申領澳門產地來源證的出口貨物需要往本地區以外地方加工時,須申請此項服務(暫時出口准照)。
- 申請手續:
- 所需時間:
1至3個工作天。
- 備註:
根據1991年10月17日經濟局通告編號19/91/DIR,規範了發出有關工序外移活動准照之程序。